空拍作業法規與管理規範
1.僅有政府機關、學校或法人執行業務時,才可申請空拍。
2.依《民用航空法》第118_條之1: 本園區為禁航區,未依規定申請而操作遙控無人機者,處新臺幣300,000元以上至1,500,000元以下。
3.未經同意進入禁航區、限航區活動之遙控無人機,由禁航區、限航區之管理人採取適當措施予以制止或排除;必要時,得通知民航局會同警察機關取締。
為確保您的空拍活動順利進行,請您依照以下申請資料進行準備與提交:
申請流程
1. 致電業務部 (02)2492-2016 詢問相關事宜
2. 向民航局跟北觀處申請空拍文件
3. 填寫野柳地質公園空拍切結書
4. 於拍攝當天,攜帶以下資料至野柳遊客中心服務台提交 :
.北觀處核准公文
.野柳地質公園空拍切結書